夫妻分居满两年 法院就一定判离吗?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22-05-17 14:07) 点击:152 |
呼和浩特律师讲解基本案情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误解:如果一方不想离婚,就分居两年,耗两年就可以离婚了,其实不然。 案情简介 河南伊川县王某(女)与紫阳蒿坪镇张某(男)于2017年在外务工时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8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按习俗举办了婚礼,同年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8月,双方再次争吵后,夫妻关系陷入冷战状态,王某遂外出务工。2021年10月,王某以男方缺少家庭责任感,对王某和女儿漠不关心,夫妻长年异地分居现已满两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紫阳法院受理此案后,经电话、微信与被告张某取得联系,张某表示希望法院能帮忙从中调解,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并不长,还在磨合期,后受疫情影响,2021年春节自己没有回家团年,因女方也外出务工,双方被迫异地分居。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分居满两年,达到法定离婚情形提出离婚,但张某始终表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并且表示愿意积极修复婚姻关系,考虑原、被告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育有一女尚幼,更需要父母共同呵护,应给予彼此修复感情的机会,双方只要加强彼此沟通,彼此包容,和好尚有可能,故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离婚请求。 法官说法 法院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认定,主要从夫妻双方分开居住的原因和时间来判断。夫妻双方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不是因为学习、工作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分居且分开居住的时间须连续不断达到两年以上,而非累加计算。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在出现分居的情况下,法院必须判决离婚,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在于“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夫妻双方分居即使未达到两年,在出现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情形时,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离婚。此外,夫妻分居满两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我国从来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需经法定程序。同时,未办理离婚手续与第三人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将涉嫌重婚罪。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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