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姓名是否是个人财产?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7 13:29) 点击:24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网友咨询: 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姓名是否是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离婚时可不可以要求分割需要看赠与的不动产的物权是否发生了转移。不动产物权经登记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如果是已经办理了不动产更名手续,那么赠与不动产的物权已经转移,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一般无法撤销赠与。那么该房产即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共有房产。 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长短及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小等因素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文章已同步到:
|